海洋垃圾治理將去九宮格共享納入生態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_中國網


近日,生態環境部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農業農村部印發《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方案》),在全國沿海地市城鎮建成區毗鄰的65個海灣開展為期三年的拉網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動。

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有關負責人表示,將堅持依法治理、穩中求進,堅持屬地管理、常態治理,持續開展拉網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動,推動海洋垃圾治理取得顯著成效,不斷健全完善治理長效機制。

創新模式法治發力

海洋垃圾的主要來源是塑料垃圾。今年5月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發布的《2023年中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》顯示,2023年,全國58個近岸區域的海洋垃圾監測結果中,塑料類垃圾分別占海面漂浮垃圾的89.8%、海灘垃圾的79.1%、海底垃圾的75.4%。

浙江臺州的一個舉動,讓茫茫海面上隨波漂流的塑料,成為回收再利用的資源。

臺州的“藍色循環”海洋塑料制品,不止一次出現在生態環境部的新聞發布會上。2022年,是相關企業用回收的海洋塑料制作的手機殼;今年4月底,是相關企業用回收的海洋塑料生產的“貨架式”產品清單,其中既有各種海洋塑料粒子,又有漂亮的文具日用品和流行服飾等,掃描二維碼可以全程可視化追溯各類產品中所使用的海洋塑料來源。

通過兩年的努力,“藍色循環”依托區塊鏈和物聯網等技術實現了“從海洋到貨架”的迭代升級,讓漁民在海上撿拾回收的廢舊塑料,華麗變身為更多高附加值產品,成為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新質生產力。

近期生態環境部公布的2024年“美麗中國,我是行動者”先進典型公示名見證單中,“藍色循環”海洋塑料廢棄物治理項目入圍十佳公眾參與案例公示名單。此前,還獲得了2023年度聯合國最高環保榮譽——“地球衛士獎”。

在對海洋垃圾的治理中,臺州的“藍色循環”是模式創新的典型案例。除此之外,法治也在積極發力。

例如,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》對建立健全海洋垃圾治理監管工作體系和制度機制作出了詳細規定,明確由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海洋垃圾污染防治,要求各沿海地方明確海洋垃圾管控區域,建立海洋垃圾監測、清理制度和全鏈條工作體系并組織實施。“這些規定體現了系統治理的思路,形成了海洋垃圾陸海統籌治理的閉環。”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副司長張志鋒說。

此外,生態環境部2023年組織了秦皇島灣、廈門灣等11個重點海灣在全國率先實施專項清漂行動,一年來累計清理海洋垃圾約5.53萬噸,并探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。

落實責任加強監管

在諸多努力之下,近年來,我國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,人民群眾臨海親海的幸福感獲得感顯著提升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在部分海域特別是沿海地市毗鄰的海灣,海洋垃圾仍然是人民群眾感受最直接、反映最強烈的污染問題之一。

在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有關負責人看來,這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親海活動,亟須在沿海城市毗鄰海灣加快實施海洋垃圾治理行動。

在吸收上述經驗、正視當前問題的基礎上,《行動方案》制定出臺,擬切實解決老百姓身邊的突出海洋生態環境問題,有效加強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,加快推進美麗海灣建設,滿共享會議室足人民群眾對優美海洋生態環境的需要。事實上,這也是2023年印發的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》中的要求,其中明確要求推進海洋垃圾治理。

《行動方案》要求落實屬地責任。沿海地市組織沿海縣(區)統籌推進本地區海洋垃圾治理工作,明確有關方面的管控區域,包干開展海洋垃圾清理工作。

加強監管執法。研究將海洋垃圾治理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、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。加強岸線巡查和日常監管,運用衛星遙感、無人機、視頻監控等手段交流,加大監管力度。

強化宣傳參與。公開舉報電話,鼓勵社會公眾反映問題。多渠道、多層面開展宣傳和科普教育,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海洋垃圾治理。鼓勵行業協會、公益組織開展凈灘凈海公益活動。

加強監督指導。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定期掌握65個海灣海洋垃圾清理工作進展,依法加強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的監督指導和保障,積極研究推動海灣清潔指數測算及排名。

督促地方加強治理

《行動方案》堅持陸海統籌、河海聯動、屬地管理、常態治理,從建體系、陸上截、海上治、及時清、規范處、常態管6個方面明確了重點任務。

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態化治理體系。通過委托運營、特許經營、購買服務等方式,建立海洋垃圾監測、攔截、收集、打撈、運輸、處理體系并組織實施。鼓勵借鑒“藍色循環”等創新模式,多元共治實施海洋塑料垃圾治理和資源化回收利用。

嚴控陸源垃圾入海。沿海地市加強海灣沿岸、港口碼頭、河流湖庫等的垃圾收集和轉運,從源頭上減少陸源垃圾入河下海,加強陸海統籌治理。在滿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,結合地方實際可以在入海教學河流、溝渠入海口、水閘處等設置垃圾攔截和收集設施。

強化海上垃圾防治。沿海地市以漁港和海水養殖集中分布區為重點,推廣新材料環保浮球,支持養殖漁具環保改造,做好淘汰廢舊設施集中上岸處置。做好漁港環境清理整治和日常保潔,強化船舶垃圾接收、轉運、處置監管。

及時清理岸灘和海漂垃圾。沿海地方壓實屬地治理責任,以海灣為基本單元,及時開展岸灘垃圾和海面漂浮垃圾的打撈清理,并及時重點清理臺風、天文大潮退后造成的岸灘垃圾和海面漂浮垃圾。

規范處置上岸垃圾。沿海地市加強海洋垃圾上岸后的收集、暫存、運輸、處理的全過程監管,嚴格防范海洋垃圾二次入海。加強上岸垃圾的分類處置,規劃布局和選址建設一批陸域接收、轉運、處理海洋垃圾的設施。

加強海洋垃圾調查與監管。沿海省(區、市)生態環境廳(局)指導沿海九宮格地市加強海洋塑料垃圾調查摸底工作,督促沿海地方加強海洋垃圾治理。建立健全65個海灣常態化和機動式監管體系,及時通報和推動沿海地方整改清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