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西玉林市玉州區人平易近法院辦公室主任吳祖勵在2013年至2016年入行高利放貸,放貸金額到達二佰柒拾伍萬(¥2750000),利錢在3.5至6分,她是經由過程我的關系把錢放給玉林綠野公司,因為綠野公司周轉資金難題,不克不及知足她建議還本還息方案要求,她就應用其職務之便對我入行利誘拐騙,間接讓我具名一份之前她曾經寫好的調停問話,讓我受騙與其入行訴前調停(2016)桂0902平易近初2298號,知足她得到高息那部門無奈折本還息,以及進步現實告貸金額,在短短的三個月內對我的房產入行查封評價拍賣終了,同時她為瞭本身完整得到所有的拍賣款,應用其在玉州區法院內的人脈關系,阻礙其餘債務人官司入度,讓其餘債務人無奈實時介入財富調配。我與她的假貸數額流向以及高額利錢都有銀行流水清單證實。